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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江暮白知道,她一直都是无所畏惧的模样。

    但无所畏惧并不一直是一件很好的好事——这一点,在父母牺牲的那一天,他就懂得了。

    可她无惧且无忧,江暮白喜欢这样的朝笙,并不想去让她的生活多出什么困扰。

    所以,他能做什么呢?

    这个问题伴随着沉默的心动出现,江暮白无法不去思索。

    朝笙不知江暮白心中所想,她的声音慢悠悠从前面传来:“走那么慢,要是食堂没饭了,你得去便利店请我。”

    江暮白敛回思绪,加快了步伐。

    “行啊。”

    沿着校园的林荫道,这会儿,路上人还不算太多。

    体育馆隐隐约约传来音乐声,体操比赛似乎到了尾声。

    “看来去食堂还来得及。”朝笙声音惆怅。

    江暮白听出了她堂而皇之的暗示:“吃完再去便利店也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十分上道。”

    她的话落在被踏碎的梧桐落叶里,碎叶沙沙,是干燥而温暖的秋天的声音。

    体育馆里,观众席上时不时传来阵阵欢呼。

    一中的运动会并没有专业的体操运动员,体操比赛属于趣味性更强的项目。

    本部的选手有跳雏鹰起飞的,有做七彩阳光的,艺术部的才是更大的看点。

    空旷的场地上,夏若琦穿着缀满流苏亮片的体操服,身姿袅娜的站在聚光灯下。

    因为是舞蹈特长生,纵然没有学过体操,当手里拿着轻盈的彩带时,夏若琦一样能舞得摇曳生花。

    从她出场的那一刻,起哄声就没有停过。

    霍昀坐在观众席上,随意曲着腿,对于这样的欢呼感到十分无趣。

    实际上整个高中三年,每一次学校的文艺演出,夏若琦几乎都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这一切要追溯到高一军训结束的那个夜晚。

    大家都换回了自己的的衣裳,操场上热闹得不得了,鼓动教官唱歌的,新生自己想表演的,被损友推上去的,总之群魔乱舞,生机勃勃。

    然后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夏若琦款款登场,在草坪的中央跳了一支古典舞,霍昀当时因为顶撞教官直接结束了军训。之后根据那群二五仔们的回忆,月亮下跳舞的夏若琦简直发着光,堪称高中最惊艳的场面。

    总之夏若琦一战成名,成了一中的“夏明星”。

    青春期无聊的男生们私下自有一套自己的评价体系,对于已经高三的这群家伙来说,温柔而优雅的夏若琦始终是金字塔尖的那个女孩。

    但霍昀从不这样觉得,尽管耳旁是朋友们起哄的欢呼,他漫不经心的目光却堪称涣散。

    太过锋利张扬的闻朝笙连头发丝上都飞舞着骄傲,以至于她的美丽似乎都能伤人。

    因此二五仔们纷纷选择与朝笙称姐道弟,并不知道在他们这群为夏明星欢呼的人中,神情无波无澜的霍昀把那个混世魔王供在心里的神坛上。

    霍昀看向夏若琦优雅舒展的身姿,脑海中浮现的却是某次朝笙坐在吧台,百无聊赖看他调酒的模样。

    他忽然有些后悔被推搡来看这个体操比赛了,应该叫朝笙去下馆子的。

    *

    “谢谢阿姨,我还想要一个鸡腿。”

    朝笙笑容灿烂,窗口对面的食堂阿姨乐得不行,给朝笙夹了两个大鸡腿。

    饭卡刷过去,只收了一只鸡腿的钱。

    阿姨挥着手里的大铁勺:“阿姨请你的!”

    反正是学校的羊毛,食堂阿姨薅得很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朝笙笑得更开心了。

    她偏头看向江暮白的餐盘,高高瘦瘦的少年似乎食量并不如何好——起码他的盘子里没有三只鸡腿。

    白色的日光透过食堂绿色的玻璃窗,变成很温柔的奶油般的青色。

    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说是一起吃饭,最后变成了江暮白看着朝笙吃。

    食堂的阿姨对她太慷慨,餐盘堆得满满的。

    她吃饭的时候很认真,连话都不怎么说。江暮白也不觉得被冷落,与人相对而食其实是很久都没有的体验。

    他看着朝笙盘中堆得如小山的鸡腿被吃掉,居然感觉自己的胃和心似乎都同时被填得很满。

    青色的日光映在他淡如桃花的眼中,朝笙满足地吃完最后一口饭,抬头对上了江暮白的眼神,发觉他眼底的光简直柔软到可以碎掉。

    “吃完了?”江暮白问。

    朝笙的嘴鼓鼓囊囊,最后一口吃太多了。

    江暮白见她点了点头,再说话的声音温和到不可思议:“那去便利店吧?”

    “去吃个冰淇淋。”朝笙隆重宣布。

    第134章 校霸和学霸(40)

    “巧克力和抹茶的冰淇淋选哪个?”朝笙撑在冰柜边头看。

    “都选吧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是什么?酸酸条?没吃过。”

    江暮白取下了彩虹色的橡皮糖。

    “上午看到有人在看台吃辣条——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

    一开始只是说想吃冰淇淋,但到了便利店,朝笙很快忘记了初衷。

    江暮白从善如流,最后全都买了下来。

    午休的时间已经结束,运动场上又重新响起广播站的声音,激昂的音乐只是青春的陪衬,似乎又有新的项目即将开始。

    朝笙咬着那条彩色的橡皮糖,催促道:“过去吧,上午我都没好好看比赛。”

    尽管没看成比赛的原因并不如何美好,却似乎没对朝笙留下什么影响。

    她溜溜达达地往前走去,江暮白提着一袋子零食,十分任劳任怨地走在了她身旁。

    看台上没有多少人,大多数人都在运动场上四处乱窜。

    朝笙一眼就看到霸占了好几个座位的孟荀。

    他躺在看台上,蒙着个校服外套,曲起的腿抖得格外欢快。

    朝笙掀起校服,俯视着塞着耳机沉迷德云社的孟荀:“小天王,还没出道也要注意下形象吧。”

    太阳太刺眼,孟荀“嗷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他气冲冲地拔下耳机:“朝姐,素人是无罪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。”朝笙道歉得十分不诚恳。

    江暮白轻笑了声,孟荀瞪过去,一眼看到了他手中提着的零食。

    “既然带了赔礼,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——”小胖手殷切探了过去,被朝笙无情的打落。

    “是我犯的错,你吃江暮白的买的东西干嘛?”

    朝笙动作自然地拿出一根雪糕,干脆坐在了孟荀旁边打开了包装袋。

    孟荀眨了眨眼睛,望着他亲爱的学霸。

    付斯羽的声音在看台下遥遥响起,说是要找个人去搬东西。

    江暮白应了一声,把零食递给了朝笙。

    他在孟荀真挚的眼神中温声解释:“买给她的。”

    孟荀沉默,感觉自己这一天都在被迫害。

    朝笙乐不可支,笑眯眯地咬了一口雪糕。

    抹茶味,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付斯羽找人去搬水,见江暮白下来了,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人都跑去看比赛了,壮丁不好抓。”

    “孟荀那家伙自称是铅球比赛种子选手,我完全使唤不动。”她咬牙切齿,最好孟荀铅球能拿个名次回来,不然就等着吧。